转发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2年杭州市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本协会接到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杭州市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望各企业积极参与。 有关参赛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协会秘书处。 电话:88066888-5655,13858056879 特此通知 杭州洗染行业协会 2012年4月16日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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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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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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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贸组〔2012〕126号
关于开展2012年杭州市商贸服务业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社会保障局,各商贸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发[2011]36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商”工程,推进商贸服务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杭州市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中式烹调师、茶艺师、摄影师、化妆师、洗衣师共五项,均为市级二类竞赛。
营业员为市级一类竞赛(由杭州市商业联合会和杭州市财贸旅游产业工会承办)。
二、组织领导
竞赛由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相关行业协会承办,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成立杭州市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刘庆龙任组长,陈旦秋、杨新成任副组长,成员有胡平、骆锦伦、王为民、赵东方、王泽、沈关忠、朱家骥、陈智诚、沈招云、徐天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市粮食局)组织人事处,电话:85811418),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要按要求成立相应工种竞赛组织委员会和工作班子,根据竞赛项目特点制定竞赛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参赛条件、报名方法、赛前训练安排、竞赛规则、表彰奖励等。竞赛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
三、报名条件
杭州市商贸服务企业竞赛工种从业人员中,未取得相应工种三级(高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均可向各工种竞赛组委会报名参赛。各工种竞赛组委会可根据实际在竞赛方案中明确组队方式。经推荐,每个工种允许有5名以下已取得该工种国家职业技术标准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报名参赛。
四、竞赛办法
各项竞赛均按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要求命题,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理论知识30%、操作技能70%计算总分。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中式烹调师、茶艺师、摄影师、化妆师、洗衣师的操作技能考核以现场操作方式进行。
五、表彰奖励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均合格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工种的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其中各工种总分第一名获得者,核发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获总分前3名的选手,由杭州市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并通报奖励。经各工种竞赛组委会推荐,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各竞赛工种产生
“杭州市商贸服务业岗位技术标兵”1名, “杭州市商贸服务业岗位技术能手”2-5名,由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授予荣誉称号,并通报奖励。
六、时间安排
4月23日前相关行业协会拟定竞赛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于4月底前下发。
10月底前由各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按照各工种竞赛方案开展报名、选手选拔;各工种竞赛组委会组织赛前训练和技能竞赛。竞赛结束后,各工种竞赛组委会按竞赛名次和参赛人数的10%推荐选手,参加“标兵”、“能手”的评选,并按要求组织材料报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底前,由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产生拟命名“杭州商贸服务业岗位技术标兵”和“杭州商贸服务业岗位技术能手”人选,并进行媒体公示、发文表彰、授予相应证书奖牌、兑现相关奖励等。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配合,出台激励政策,确保竞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层层发动。要通过各种形式、多种途径,层层发动,统一条件、严格遴选,推荐工作表现好、技术能力强的从业人员参赛,确保参赛选手的质量。
3、开展赛前训练。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要求编制训练计划和训练大纲,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完成。通过赛前训练,规范选手的岗位操作技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精心组织竞赛。要注重竞赛的公平公正性和竞赛内容、聘请评委等工作的保密性,确保竞赛安全、有序、顺利、高效进行。
5、搞好两个结合。一是将技能竞赛与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以竞赛推动培训,以培训巩固竞赛基础。二是将技能竞赛与平时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发挥
“标兵”、“能手”的技术优势和传帮带作用,推动商贸服务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
6、各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要落实相关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确定各工种竞赛组织的联络员(见附件),并于4月16日前以传真(85811556)和邮件(wzc@myj.hz.gov.cn)的形式报市贸易局(市粮食局)。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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