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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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贸财〔2013〕12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杭州市社区商贸
便民便利连锁经营享受市财政
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发展社区商业,不断提高我市社区商贸服务水平,根据《杭州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政函〔2012〕83号)和《杭州市社区商贸便民便利连锁店奖励条件》(杭贸财〔2012〕276号)的规定,现就申报2012年度杭州市社区商贸便民便利连锁经营企业享受市财政资助奖励资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连锁便利店、大众早点、“菜篮子”专营连锁及洗染连锁店企业在申请奖励时,要严格按照《杭州市社区商贸便民便利连锁店奖励条件》(杭贸财〔2012〕276号)中的奖励范围、条件及标准填报。
(二)凡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登陆“杭州商贸网”点击“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或直接登陆“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并经属地商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同意后,联合行文上报市贸易局(市粮食局)、财政局。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文件,包括发展概况、门店新增关闭情况、绩效分析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及所有新增门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连锁门店规模总量及所有连锁店(专卖店)清单、投资和纳税情况。
(四)加盟店必须提供加盟协议。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并将材料一式2份于6月15日前报送到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如有申报不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以上申报材料和申请文件一律以打印或印刷形式填报(勿手工填报),并装订成册。
如有未明事宜,请与市贸易局(粮食局)或市财政局联系。
市贸易局(粮食局)联系人:刘卫兵,电话:85811422,
丁 敏,电话:85156269,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敏燕,电话:87802639。
附件:杭州市社区商贸便民便利连锁经营奖励申请表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3年5月3日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2013年5月9日印发
附件
杭州市社区商贸便民便利连锁经营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主要经营
发展情况 |
(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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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项目指标 |
门店数(上年度)
(个) |
新增门店
(个) |
年销售额
(万元) |
上缴税金
(万元) |
便利连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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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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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篮子专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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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染连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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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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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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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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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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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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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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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商贸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属地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市贸易局(粮食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市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注:请按对应类别和奖励条件对应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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