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4日协会全体理事会通过)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洗染业服务质量的术语、定义、服务要求与服务质量。 2、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种经济成份的洗染公司、洗染店、洗衣厂(房)及所有从事洗染业的经营单位。 二、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标准: 1、洗染业:从事衣物、棉织品洗染、去渍、熨烫、染色、织补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的清洗、涂饰、保养等服务项目的经营单位。 2、洗涤:利用各种洗染机具、洗涤原料或有机溶剂、助剂,对各种衣物及针、纺织品进行水洗或干洗,以及皮革制品的涂饰、保养。 3、熨烫:应用各种熨烫机具和设备,将洗净和新缝制的衣物、织品进行“定型”整理、去除皱褶,使衣物线条清楚、挺括美观。 4、染色:运用各种染料、染色助剂和相应设备对各类衣物及纺织品进行染色翻新的加工。 5、织补:利用各种特制针具,凭手工技能对各种破损的纺织物、针织物、地毯等,按织物原色、原纱、原结构,进行重新组合,使之恢复原样。 6、去渍:运用各种去渍剂与去渍工具,针对污渍特性与化学成份,在不损伤面料及面料颜色的基础上,将原有痕迹去除。 7、布草:宾馆、酒店等单位使用的织物。 三、服务要求 1、经营服务场所应做到卫生、整洁、规范、美观、光线充足。各种证照、标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接受消费者与有关部门监督。 2、承接消费者送洗衣物时,经营者应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服务单据上填写衣物的名称、数量、质地、颜色、单价、作业方式、收取件日期,破损、少扣、色花、污渍、虫蛀等疵病和加工后可能出现的后果,以及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地址、电话及监督单位的电话。 3、在接收消费者衣物时,经营者应主动对不同质地的衣物如实介绍各种洗涤方法所达到的效果,征得同意后再进行加工处理。 4、服务单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附在加工衣物上,一联由消费者保存,作取衣凭证。若消费者取衣交单据遗失,经营者在接到挂失通知后应立即查实,若未被冒领的,可凭失主身份证,经核对无误、补办手续后,准予取衣。 5、经营者承接送洗衣物时,应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其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应真实明确回答,做到耐心、周到、热情、主动提供积极的建议,不得推诿、无故拒绝服务。在检查衣物时,将能直观判断且明显存在的问题,如异迹色差、缺件破损、变形脆化及洗后难以达到的效果或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均应在单据上注明,并由消费者确签。在收取衣物时,应对双方约定的要求履行情况或衣物质量进行当场查验,确因客观原因未发现的问题,则需保持衣物原样或凭证,二天内向对方提出,逾期无效。 6、洗前应清理衣物袋内是否有遗留物,再按纤维质地、厚薄、颜色深浅、新旧和脏净程度进行分类洗涤,进而确定溶剂和投料数量、次序。对相反属性的污渍或特别脏的衣物应作预处理和洗后检查。水洗应确定水温、水位和浸泡洗涤时间,对不宜机洗的应手洗;干洗时应清除衣物上易被溶剂溶解或损坏的附件、饰物,对易受损、不能经受高温、易掉色的织物应特别洗涤,以保证衣物达到洗涤质量标准要求。 7、经营者应按约定期限交付衣物,逾期未交(意外情况除外)应按规定给消费者一定补偿。若超过约定期限未领取衣物,经营者可按规定收取保管费。 8、对穿着已久、接近使用寿命期的衣物,其衣领、衣袖、裤脚、裤档、臀部等磨损较重部位,经营者应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易破裂的可能,并在单据上注明。若洗后出现破裂情况,可酌情免费修补,但不予赔偿。 四、质量标准 1、水洗 1)水洗(含手洗与机洗) ①各类质地不同的衣物经洗涤后,各部位洗到、洗净、无损伤,不串色、不搭色。 ②可去除的污渍已去掉,并不留痕迹、不伤面料(事先有约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③漂洗后的衣物清爽、整洁、柔软,白色衣物不泛黄、泛灰。 2)干洗 除达到水洗质量要求外,还应做到: ①衣物不变色、不褪色、不变形。 ②钮扣、夹里及其他附件、饰物等不受损坏或变形。 ③无明显缩水、挑丝、起毛等现象。 2、皮(裘)衣清洗保养 ①洗净后的皮衣不变形、皮板柔软、着色牢固、色泽均匀,无刷迹、无色花。 ②裘皮洁净、松软、亮丽、有弹性,皮板无损伤。 ③皮衣脏迹已去除,不伤皮面。磨损处基本遮盖,且在正确使用时不开裂掉色。皮衣钮扣、拉链、装饰物、内衬、衣领及布质部位不粘染色。 ④钮扣等饰物完整、不损坏,配件齐全。 3、熨烫 1)西服(含各类上衣) ①经熨烫的服装平整、挺括、不走形、不脆裂,整件衣服外表自然、平服、不留皱褶、无极光,里衬不外露,熨烫效果有一定持久性。 ②衣服内外平整,领部翻转盖住接缝处,并自然定型,领子左右部(驳头)自然成型,过肩衬烫平,与袖子的拼缝无曲板状。 ③前胸、插袋挺而突出、胸部凸园、领角对称、前襟长度并齐、口袋盖挺、无袋盖印与钮扣印。 ④里衬平整、不外露、袖子园服、贴边平服、钮扣边褶平整、袖后缝自袖口起10厘米处烫直。 ⑤交付时折迭整齐、美观。 2)西裤 ①全裤表面平整、裤缝对正、裤线挺直、裤脚齐、自然垂直挺括。 ②裤腰平整无曲折,腰头里衬平整,后袋盖无印痕,无裤档皱褶,裤边不弯曲。 ③折迭挂放规范,不起痕变形,交付时整齐美观。 4、染色 ①染色前已进行去渍、退浆和剥色处理。 ②染后衣物着色牢度好、不花不绺,颜色达到与消费者约定的色标要求。 ③无浮色,手感爽滑、柔软。 ④上光上色浆液涂刷均匀,收色充分,各部位色泽一致,不发花、无浮色、外观整洁。 5、织补 ①织补使用的原材料与织补物的质地、颜色、规格一致。 ②织补后的部位与原织物的质地、颜色、经纬组织、宽度与花纹变化一致。 ③针织衣物补后线圈均匀,松紧适度,无抽缩或鼓痕现象。 ④织补后的织物表面平服、无残丝、毛屑、厚边,工艺细致,织补牢固,外观良好。 6、布草 ①去除能洗净的污迹、无残留、无色花。客房的床上用品在使用期内(150-200天)、桌布口布和毛巾类在使用期内(120-150天),洗后无明显破损与变色。 ②白度、亮度、色彩自然,浆后挺括,熨烫平整、无明显皱褶。 ③四角对直、折迭整齐、包装规范、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5%。 五、本标准报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物价局备案。 六、本标准自2005年11月24日试行。待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商、修改、完善后,正式出台施行。
2005年11月24日 |